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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机场控制区通行证

2017年6月15日 12:22
 
 

9.1、关于机场控制区通行证

    为方便银行职员赴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和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执行公务,上海机场当局为持有机场公安部门签发的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银行职员提供进入机场特定控制区域的便利。

 

9.2、通行证种类和颁发对象

    机场当局发放的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分为“人员长期通行证”、“外交邮袋接送证”和“临时通行证”三种。

    “人员长期通行证”的申领对象仅限银行行长、副行长等高级官员。

    “外交邮袋接送证”的申领对象为银行专门负责接送外交邮袋的银行职员。

    银行其他职员如需临时赴机场执行公务,可以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

 

9.3、通行证适用区域

    “人员长期通行证”的通行区域为:国际候机隔离区、国内候机隔离区、国际联检区、国内到达区;不包括“机坪”区域。

    “外交邮袋接送证”的通行区域为:国际候机隔离区、国际联检区。

 

9.4、通行证使用和保管

    机场当局对申领机场控制区人员通行证有严格的数量限制。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仅限银行职员在机场执行公务时使用。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仅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使用时还应同时出示本人的“国际组织人员身份证”。

    使用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应遵守机场有关规定,主动出示并配合查验。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机场公安将取消其所持有的机场控制区通行证。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应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向市外办和机场公安分局报失注销。根据机场当局规定,通行证遗失后一般不再补发。

 

9.5、通行证申办

    申办机场控制区“人员长期通行证”和“外交邮袋接送证”,应由银行照会市外办提出申请,并附送填妥的“上海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申请表”、“申请人员背景调查表”和“国际组织人员身份证”的复印件,经市外办审核后由市外办送机场当局审批、制作。制作完成后银行可根据市外办通知前往机场公安分局领取。

    如申办临时通行证,应至少提前24小时由申办人凭银行出具的“机场临时通行证申请表”及本人的“国际组织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向市外办提出申请。经市外办审核同意后,申办人可持“申请表”、身份证件原件和1张两寸免冠彩照前往上海机场公安分局安全防范处办理临时通行证。

    银行中方员工申办临时通行证,除持“机场临时通行证申请表”、本人身份证件外,还应事先办妥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的“申办上海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人员背景调查表”。

    机场不受理银行外籍雇员和外籍私人服务员的办证申请。

    “机场临时通行证申请表”可从市外办官方网站下载。

    虹桥机场办证窗口地址:虹桥国际机场空港一路201号,电话:021-22348604

    浦东机场办证窗口地址:浦东国际机场海天四路9号,电话:021-68343006

 

9.6、通行证使用期限

    “人员长期通行证”和“外交邮袋接送证”可供持证人在有效期内多次进入机场隔离区,有效期一般为2年,机场当局会根据实际情况通知银行进行年审并换发新证。

    “银行职员临时通行证”仅供持证人一次进入机场隔离区,且当日当次航班有效。

 

9.7、使用机场贵宾室

    由于机场贵宾室位于机坪区域,银行职员和车辆如因迎送重要代表团,需要进入(使用)机场贵宾室,可事先向机场要客中心提出申请、具体了解进入机场贵宾室迎送的有关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按照机场要客中心的安排使用贵宾室。

    机场要客接待中心电话:021-6885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