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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旗国徽

2017年7月3日 15:12
 
 

3.1、使用国旗和国徽的场所

    领馆可在下列位置悬挂国旗和揭示国徽:

    (1)领馆馆舍为独立建筑的,可在建筑物大门上或馆舍内其他适当位置;

    (2)领馆馆舍为非独立建筑的,可在所在建筑物内领馆占用部分的大门或其他适当位置;

    (3)馆长寓所;

    (4)馆长执行公务使用的交通工具上。

 

3.2、使用国旗的其他场合

    领馆可在其举办的国庆招待会、重要庆典活动、为派遣国领导人访问举行的重大活动以及其他重要场合的活动场所悬挂派遣国国旗和中国国旗。